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个规定,家养的猫,要是随便丢了,也不会上这里来试图发帖子了。
很多时候,生活有很多无奈。
猫我养了两年了,疫苗绝育什么都做过了,身体健康,
一直都是吃猫粮,用猫沙的。什么都是给他最好的,当作一个家人看待的。从来没有吃过生食,也没有感染弓形虫。
现在因为婆婆的缘故,没办法在养了,闹了快半年了,我也没有把它直接丢出去,只是想找一个好心人。
我承认,我没有考虑到结婚后,老公没有反对,婆婆强烈反对的问题。
我承认,虽然我将它当作家人看待,可真正的家人和它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时候,我只能舍弃他,因为我没办法换一个婆婆!!!
但是,你这样以偏概全,实在是让人很难受。
难道,我想给他找一个新家人的想法,错了?非要丢成流浪猫,你们才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