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人和寄养人的分工是什么(zt)
救助人和寄养人的分工是什么
——关于如何协调流浪猫咪救助人和寄养人之间的关系
救助人在本人家里已经饱合,或是家里有病猫、未免疫的猫,或是家里人不同意,或者其他限制条件的情况下,遇到了非常亲人的流浪猫,却没有办法、没有能力把他/她带回家。这样一来,救助人就希望能够获得其他人的帮助,来共同救助流浪猫。
这时,寄养人这个角色出现了。
一 寄养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提供猫咪的寄养场所。
2 提供猫咪的日常照料(其中包括饮食及简单疾病)。
3 保证寄养期间对猫咪的安全进行监护。
4 接待准领养人,并且介绍猫咪状况。
二 救助人的责任和义务
1 负担猫咪的日常开销,其中包括猫粮、猫沙、常用药品等等。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交给寄养人。个人建议最好以实物形式供给,毕竟涉及到钱总是有点点别扭哈。当然,主要是根据各自的情况商量了。
2 应当负责所寄养猫咪的免疫、绝育。
3 该猫咪的重大疾病的治疗。
4 最最重要的是:提供所知道的该猫咪的一切真实信息。切不可隐瞒疾病等。一旦由于瞒报病情而发生恶性传染病等严重后果的话,对寄养人造成的损害是难以弥补的。
三 具体协调
1 明确寄养时间
寄养人是寄养猫咪到他/她找到领养人为止,还是寄养到可以解除隔离为止,还是以具体天数为限?应当明确。否则猫咪出现寄养断档、无家可归的情况,会给救助人带来很大的麻烦。
2 关于寄养期间猫咪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救助人或者寄养人有实际困难,双方可以协商关于猫咪日常开销的问题。譬如说在救助人经济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寄养人可以承担该猫咪的部分费用;或者寄养人经济比较窘迫的情况下,救助人愿意以少量现金作为酬谢。但是,个人建议尽量少的涉及钱,为防止某些不良居心的人因为钱而寄养猫咪,而不是真正地希望帮助猫咪,要注意防止出现猫咪丢失等状况。
3 关于审核领养人和回访
双方可以协商,由救助人或者寄养人来负责审核领养人。毕竟这只流浪猫同时承载了两个妈妈的爱,所以应当在救助人和寄养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确定领养人。
寄养人和领养人可以同时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回访,如果一方由于个私人原因不能做到,应该跟另一方提前协商好。
4 关于寄养期间的意外危险
譬如说猫咪走失、坠楼等意外,原则上应该由寄养人承担责任。但是,救助人应该是在确认寄养人的寄养场所可以寄养该猫咪的情况下决定寄养的,所以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对于走失猫咪的寻找,以及发生意外导致伤残的猫咪的治疗,双方应该协商解决。
四 补充说明
1 救助人切忌把猫交给寄养人就不闻不问了。毕竟这只猫是你救助的,如果你只是把猫带回来交给寄养人,而不负其他责任的话,那么谁都回这么做。这样的表现说明你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爱猫人,而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2 寄养人绝对不能够在寄养期间擅自将猫咪转由他人寄养或私自转送他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救助人把猫交给寄养人,是对寄养人的信任。
四 签订合同
猫咪的救助人和寄养人,同为爱猫人。本着对猫咪负责的态度,最好“先小人,后君子”,签订一份“寄养合同”。合同的拟定可以参考以上几条,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这是我个人在救助和寄养上面总结的一点点心得,有不妥之处,还望广大猫友多多批评。